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部门关于做好1996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部门关于做好1996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大军区、省军区、集团军,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武警部队: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1996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军队转业干部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热情欢迎,妥善安置,认真培训,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拒绝接收转业干部。广大转业干部要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体谅国家和地方的困难,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各地区、各部门和军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和实行责任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为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努力解决好转业干部的实际困难。军地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安置工作。
今年安置工作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各大单位要认真作出总结,分别报送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总政治部。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