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国发[2016]38号),此文件已被宣布失效。

  当前,工农业生产形势很好,市场繁荣,物价基本稳定。除部分商品供应偏紧外,大部分消费品供应充足,花色品种增加,质量有所提高,这是二十多年来少有的好形势。但在市场、物价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集体、个体商贩从国营商店套购紧缺商品,转手高价倒卖;有些国营、集体、个体商业人员出售商品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或者擅自提价。为了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以促进生产,扩大流通,稳定物价,保护群众利益,特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国营零售商店和饮食、服务行业,都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加强物价管理,健全物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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