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财政部关于1995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1995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1995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部发[1995]325号

1995年8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改革开放以来,在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时,多次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为了切实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为了切实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关于要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规定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1995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可从1995年7月1日起,对国有企业1994年12月31日以前离退休人员,以贯彻国发〔1994〕9号及国办发〔1994〕62号文件后的离退休金为基数,一般可按1994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计算增加离退休金。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