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mending the Food Safe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mending the Food Safe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

2025年9月1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十一条增加四款,作为第二款至第五款:“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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