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穗府办规〔2025〕5号

2025年6月1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快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汽车产业“三横、三纵、三核”1【1三横:NEV(新能源汽车)、RV(自动驾驶汽车)、FCV(燃料电池汽车)。三纵:乘用车、商用车、公用车(公用领域用车)。三核:核心技术、核心部件、核心平台。】为发展重点,补短板、拉长板、锻新板,全力打造世界级“智车之城”。到2027年,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规模不断壮大,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新能源汽车:培育2-3家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50万辆的汽车企业,整车与零部件产值比达1:0.6,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全国领先。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初步商业化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L2(含)以上级别智能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超90%,积极开放应用场景,推动自动驾驶规模化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强化广深联动,力争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互联互通。

  二、主要任务
  (一)智电转型提升工程。
  1. 壮大新能源汽车规模。
  支持整车企业加速量产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新车型,对于新量产上市的新能源(含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车型,按不同品类给予每个车型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对以上乘用车、商用车新车型首个完整年度产量分别超过3万辆、1000辆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每个车型分档次给予不超过1亿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以上两项奖励合计不超过1.5亿元。对整车企业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后3年内整车产量累计达到10万辆以上的,每年按其产量分档次给予不超过5亿元奖励,鼓励相关区给予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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