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Circular on Issuing the Classification and Directory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Circular on Issuing the Classification and Directory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国卫职健发〔2024〕39号

2024年12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疾控局、总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2013年12月23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同时废止。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尘肺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
  2.棉尘病
  3.哮喘
  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属肺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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