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推进驻沪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沪府[2003]2号
2003年1月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各部队: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2〕2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国防现代化建设和上海经济发展,现就推进驻沪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支持驻沪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作为地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实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江泽民主席从国家和军队建设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解决军队办社会问题、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有效途径。搞好这项改革,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江泽民主席关于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指示,既是对军队发出的号令,也是对地方政府提出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支持驻沪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继续发扬热爱和支持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把支持驻沪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它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双拥”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好有关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国防教育,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驻沪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顺利进行。
二、注重排忧解难,为驻沪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点问题多,需要军地双方共同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形成有效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驻沪部队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实际需要,提供良好服务,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
(一)饮食保障方面。驻沪部队的机关、院校、医院等在实行饮食保障社会
化过程中,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协助部队运用竞争机制采取招标、租赁等形式,引进社会力量,承包营区内的饮食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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