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
[律商网注]
根据,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此文件已被废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

2004年3月1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我国金融业的一次全新改革实践,意义重大。为确保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成功,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目标是:紧紧抓住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绩效这几个中心环节,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两家试点银行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条 两家试点银行通过改革,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国际通行的财务指标方面,应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第二章 公司治理改革

  第四条 两家试点银行应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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