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商网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 (国发[1987]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务院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发[1982]133号
1982年10月27日
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应抓住技术进步这个环节,努力改善经营管理,生产物美价廉产品,按规定缴纳税金和上交利润,在各方面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当前,许多单位加给企业的社会负担名目繁多,使企业负担过重,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核算和正常生产,侵占了企业应当上交各级财政的利润,许多地区和企业迫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今后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安排年度和长远计划中,对城市、矿区、林区各项建设事业要进行综合平衡,统筹解决。
......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 (国发[1987]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务院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发[1982]133号
1982年10月27日
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应抓住技术进步这个环节,努力改善经营管理,生产物美价廉产品,按规定缴纳税金和上交利润,在各方面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当前,许多单位加给企业的社会负担名目繁多,使企业负担过重,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核算和正常生产,侵占了企业应当上交各级财政的利润,许多地区和企业迫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今后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安排年度和长远计划中,对城市、矿区、林区各项建设事业要进行综合平衡,统筹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