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京政发[2017]13号 ),此文件已失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10]2号

2010年1月29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促进本市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与本市“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侧重于近3年的目标与任务。

  一、发展现状
  本市物流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进入21世纪以来,全市物流业总体规模快速扩张、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已基本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互为补充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三环、五带、多中心”的发展空间布局,物流业务网络辐射全国。
  (一)总体规模快速扩张。
  2008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4.1万亿元,近3年年均增长27%;从业人员45.1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6.2%,占全市从业人员的4.5%。
  (二)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2006至2008年,本市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900.5亿元,年均增长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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