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16号

2024年3月29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一、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调整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应当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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