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汇发[2009]36号

2009年8月1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经商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定清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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