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
银协发[2009]50号
2009年7月7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标准,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行为,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了《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自律工作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将《规范》转发辖属分支机构,认真执行,并请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落实到位。希望通过《规范》的推广落实,切实提升银行业柜面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客户满足度,树立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整体形象。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 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 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 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 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 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 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 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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