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律商网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此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2023年9月3日

  现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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