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
(闽政〔2008〕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加强劳动保障弧工作、基层组织和基本能力(以下简称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完善各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是推动统筹城乡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品牌带动的重要抓手,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平台,对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加强我省劳动保障工作“三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建设惠及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加快服务重心下移,加强劳动保障弧工作、基层组织和基本能力建设,更好地为建设两个先行区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构筑平台、统筹城乡、强化保障、整体推进”的要求,到2009年底,全省基层劳动保障弧工作比较扎实,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制度、管理服务办法比较健全;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到位,所有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到位;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基本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队伍相对稳定,业务熟悉,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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