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384号

2003年4月9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开展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闽地税发[2002]91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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