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

2022年12月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中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二、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优先利用和补给水体。”

  三、将第五条修改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确定的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排水户,应当作为重点排水户进行管理。”

  四、将第六条修改为“排水户向排水行为发生地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