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厦府规〔2022〕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厦府[2000]综142号

2000年12月27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人事局《厦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政府: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毕业生人才来厦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构筑厦门人才资源高地,根据教育部和人事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毕业生是国家培养的专门人才,是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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