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

2021年9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13日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龚正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1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五项,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
  (四)其他需要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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