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7]28号

2017年5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统筹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以下简称“三重一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坚持“一流标准、竞争择优、市场主导、滚动支持”的原则,立足当前,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引领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谋划中期,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培育新兴产业基地后备力量;布局长远,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努力把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形成“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梯次推进、滚动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争取形成5个左右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基本建成产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成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为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大城市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二、建设内容
  (一)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是在相对集中的区域,汇集产业配套完备、创新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重点在现代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领域,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集聚发展为路径,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推进,努力打造一批在省内和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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