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0]第89号

2000年9月20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 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第七项修改为:
  (五)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规定标准;
  (七)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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