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火车站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火车站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火车站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2002]第249号

2002年10月15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铁路火车站在站外指定他人预售票行为应如何定性的有关问题请示》(湖工商公字[2002]148号)收悉。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