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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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科〔2026〕18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0]第63号

2000年2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0年7月6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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