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2020年5月28日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报表报送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税种综合申报
  自2020年7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税种综合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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