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皖政[2017]59号),此文件已失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

皖政[2003]91号

2003年11月23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健全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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