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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皖政[2017]59号),此文件已失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
皖政[2003]52号
2003年8月1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工业理念抓农业,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农业领域,实行企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行业化管理,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切实推进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目标是:按照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确立水果、畜牧、优质粮、优质油、水产、茶叶、蔬菜、棉花、中药材、茧丝绸等十大主导产业,建设区域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围绕上述十大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支柱,以省级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中小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群。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粗加工以上)由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50%以上,其中,粮食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60%;水果由5%提高到10%;蔬菜由8%提高到15%;肉类由5%左右提高到8%;水产品由1%提高到5%。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户数达到585万户,户年均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1270元左右。建立健全以生产要素市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市场体系和现代电子信息网络。培育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工作指导和协调体系。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四个中心环节
(一)培育大市场。面对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坚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一齐抓,建好有形市场,用活无形市场。本着大中小市场结合,产地销地市场结合,网上交易、会展经济、合同销售、代理、连锁、配送等营销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亳州蔬菜批发市场、蒙城柳林黄牛批发市场、临泉山羊交易市场、颍上南照粮食批发市场、砀山皖北水果批发市场、霍山黄芽茶叶批发市场、六安白鹅及羽绒批发交易市场、淮南夏集大米批发市场、蚌埠王庄花生批发市场、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蔬菜批发市场、繁昌娥桥茶叶批发市场、芜湖米市、池州水产品批发市场、芜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巢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宣州家禽批发市场、黄山茶叶批发市场等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尽快培育一批了解国际市场、善于从事国际贸易的龙头企业,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瞄准欧、美以及亚洲、南美、独联体等一些国家的市场,扩大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鼓励省内具有竞争优势、生产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贸易。
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使信息“进村、入户、到企业”,将政府服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连接起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户提供供求价格、市场动态、新品种、新技术、政策法规等信息服务。以开拓上海农产品市场为中心,架起我省农产品与长江三角洲各大城市及国际市场的桥梁。发展会展经济,重点办好以“皖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展示展销会”为主的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营销组织,搞活农产品流通。针对我省农产品的重要目标市场,开辟若干条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
(二)扶持大龙头。采取外引内联、重组、兼并、收购、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具有较强牵动力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集团。在3-5年内,形成1-2个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10个左右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各市县要结合地方经济特色和县域经济规划,重点扶持3-5个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对发展势头好、成长快、效益好、机制活、外向度高的中小民营企业,在财政、信贷、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在兼并、重组过程中给予引导和支持。
(三)建设大基地。基地建设要按照“优势产品区域化、大宗产品优质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的原则,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项目,突出区域特色,兼顾规模连片,避免产业趋同。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建设稳定的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形成专业化、优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带和高效农业开发体系。重点围绕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搞好区域发展规划。淮北地区重点建设畜牧、蔬菜、水果、棉花、中药材生产基地;皖南、皖西重点建设林特产品、蚕茧生产基地;沿江、沿淮地区重点建设水产品、蔬菜、棉花、家禽养殖生产基地;江淮之间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生产基地。鼓励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加工销售能力,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形式,兴办农产品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从源头抓起,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
(四)搞好大服务。各级政府要坚持“积极扶持、分类指导、完善机制、强化服务”的方针,从信息、科技、政策、金融等方面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家队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实施“绿色证书”计划、“跨世纪培训”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培育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民专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提高龙头企业家和农民的综合素质。
鼓励和支持农户、龙头企业、供销社以及其它各类经营实体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逐步形成综合性服务和专业性服务相结合,政府、集体服务组织和民间服务组织相结合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
农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标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及时、准确、系统、权威的农业信息体系,为农户调整农业结构、为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科技部门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选择推广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自主开发或以多种形式与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合作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金融部门要将省级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集团作为主要信贷对象,优先发放贷款,对信誉好的龙头企业给予授信,核定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及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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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皖政[2017]59号),此文件已失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
皖政[2003]52号
2003年8月1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工业理念抓农业,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农业领域,实行企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行业化管理,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切实推进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目标是:按照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确立水果、畜牧、优质粮、优质油、水产、茶叶、蔬菜、棉花、中药材、茧丝绸等十大主导产业,建设区域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围绕上述十大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支柱,以省级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中小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群。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粗加工以上)由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50%以上,其中,粮食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60%;水果由5%提高到10%;蔬菜由8%提高到15%;肉类由5%左右提高到8%;水产品由1%提高到5%。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户数达到585万户,户年均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1270元左右。建立健全以生产要素市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市场体系和现代电子信息网络。培育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工作指导和协调体系。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四个中心环节
(一)培育大市场。面对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坚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一齐抓,建好有形市场,用活无形市场。本着大中小市场结合,产地销地市场结合,网上交易、会展经济、合同销售、代理、连锁、配送等营销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亳州蔬菜批发市场、蒙城柳林黄牛批发市场、临泉山羊交易市场、颍上南照粮食批发市场、砀山皖北水果批发市场、霍山黄芽茶叶批发市场、六安白鹅及羽绒批发交易市场、淮南夏集大米批发市场、蚌埠王庄花生批发市场、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蔬菜批发市场、繁昌娥桥茶叶批发市场、芜湖米市、池州水产品批发市场、芜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巢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宣州家禽批发市场、黄山茶叶批发市场等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尽快培育一批了解国际市场、善于从事国际贸易的龙头企业,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瞄准欧、美以及亚洲、南美、独联体等一些国家的市场,扩大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鼓励省内具有竞争优势、生产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贸易。
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使信息“进村、入户、到企业”,将政府服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连接起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户提供供求价格、市场动态、新品种、新技术、政策法规等信息服务。以开拓上海农产品市场为中心,架起我省农产品与长江三角洲各大城市及国际市场的桥梁。发展会展经济,重点办好以“皖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展示展销会”为主的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营销组织,搞活农产品流通。针对我省农产品的重要目标市场,开辟若干条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
(二)扶持大龙头。采取外引内联、重组、兼并、收购、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具有较强牵动力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集团。在3-5年内,形成1-2个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10个左右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各市县要结合地方经济特色和县域经济规划,重点扶持3-5个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对发展势头好、成长快、效益好、机制活、外向度高的中小民营企业,在财政、信贷、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在兼并、重组过程中给予引导和支持。
(三)建设大基地。基地建设要按照“优势产品区域化、大宗产品优质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的原则,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项目,突出区域特色,兼顾规模连片,避免产业趋同。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建设稳定的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形成专业化、优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带和高效农业开发体系。重点围绕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搞好区域发展规划。淮北地区重点建设畜牧、蔬菜、水果、棉花、中药材生产基地;皖南、皖西重点建设林特产品、蚕茧生产基地;沿江、沿淮地区重点建设水产品、蔬菜、棉花、家禽养殖生产基地;江淮之间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生产基地。鼓励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加工销售能力,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形式,兴办农产品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从源头抓起,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
(四)搞好大服务。各级政府要坚持“积极扶持、分类指导、完善机制、强化服务”的方针,从信息、科技、政策、金融等方面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家队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实施“绿色证书”计划、“跨世纪培训”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培育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民专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提高龙头企业家和农民的综合素质。
鼓励和支持农户、龙头企业、供销社以及其它各类经营实体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逐步形成综合性服务和专业性服务相结合,政府、集体服务组织和民间服务组织相结合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
农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标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及时、准确、系统、权威的农业信息体系,为农户调整农业结构、为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科技部门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选择推广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自主开发或以多种形式与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合作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金融部门要将省级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集团作为主要信贷对象,优先发放贷款,对信誉好的龙头企业给予授信,核定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及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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