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交规[2019]103号

2019年12月3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高速集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结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后电子不停车收费门架系统的技术标准,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优化我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持续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免征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继续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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