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9号

2020年1月18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应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0年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
  (三)依据房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未遵守物业管理、房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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