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此文件第五条关于“变形拖拉机”征税的有关规定有效,其他条款废止或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18号

2002年9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明确如下:

  一、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车辆生产厂家的,可凭生产厂家的退车证明办理退税;退税时必须交回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该车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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