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律商网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此文件除“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已被废止,“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有关规定可继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2019年10月24日

  经研究,现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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