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商网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皖政[2021]5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2018]100号
2018年11月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皖政[2021]5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2018]100号
2018年11月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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