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工商办字[2014]13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6]第391号  

1996年12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现将《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调查  处理有重大影响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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