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6]81号

2016年8月5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升农业用水效率,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安全保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综合施策、两手发力、供需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围绕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不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助推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按照全面推进、适当超前、突出重点的要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力争用8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农业水价改革目标。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区、大型灌区和有条件的中型灌区、国家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区等重点地区要加快改革步伐,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改革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普遍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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