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

2017年7月27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下列地方性法规作出修改: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一)删去第七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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