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铁政发[2015]15号
2015年9月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19号)和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把改革推向纵深,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大力清除阻碍全市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5年,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实现从重取消下放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下放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制定并公布市、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资质资格认定、企业办事关卡、审批中介事项及审批中的繁文缛节,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开路、清障、除弊、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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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政发[2015]15号
2015年9月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19号)和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把改革推向纵深,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大力清除阻碍全市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5年,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实现从重取消下放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下放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制定并公布市、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资质资格认定、企业办事关卡、审批中介事项及审批中的繁文缛节,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开路、清障、除弊、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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