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政发[2014]24号

2014年7月9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世界眼光和国际标准,立足本土优势,抓住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历史机遇,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发展框架,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发展为重点,以提升功能、改善民生为目的,以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发展环境为动力,统筹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强化投融资保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区域协调。根据基础设施系统化的规律,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的系统规划和项目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部门分割和行业限制,切实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优先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重点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及薄弱环节,消除制约城市高效率、低成本运行的瓶颈,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实现标准统一。
  --坚持率先发展、适度超前。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布局对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先导性作用,率先建设支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模、服务水平适度超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重点建设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便民工程建设,使人们生产生活更方便、更快捷、更舒适,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建管并重。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有序衔接为目标,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按照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网格化、属地化六位一体的思路深入抓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建立责权明晰统一、管护动态精细、执法规范有力、运转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绿色发展、低碳生态。立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绿色环保意识,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倡导绿色节能消费,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低碳建设理念,坚持节地、节能、节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宜居城市。
  (三)总体目标。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市政配套、园林绿化、生态保护、公共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明显改善产业发展硬件环境、居民的生活居住、交通出行和公共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体系。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围绕城市功能、空间布局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内容,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城乡空间的整体控制,突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以科学、精细的规划统领城市建设和发展。
  2.市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根据城市空间战略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安全性,加快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园林、给水、排水、供热、电力、燃气、通信、环卫、消防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报批工作,满足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和基本要素。
  3.地下空间调查评估和规划编制。按照集约利用、统筹发展的思路,深化地下空间及市政管网普查工作,依据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完善地下市政管网等综合规划,统筹地下各类设施、管线布局,实现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综合管沟、交通通道、停车设施等各类地下设施的规划建设。
  (二)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骨干作用,带动公共交通相关产业发展;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在建项目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地铁3号线和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以及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R1),争取尽早建成并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地铁1号线、4号线、6号线及西海岸城际轨道交通工程(R3)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结合青岛新机场的规划选址和建设,适时开展地铁8号线相关前期研究工作;加强城市各专项规划间的协调,逐步完善我市轨道交通线网用地控制规划及交通衔接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规,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用地预留及交通走廊的保护工作。积极发展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地面公共交通,合理规划建设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换乘枢纽、充换电站(桩)、加气站、调度中心、保养场以及公交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邮政、机场、旅游景区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党政机关率先更换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推进鞍山路、辽阳路、奋进路等快速公交专用道的建设或研究,优化香港路、山东路、中山路等既有公交专用道;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实现农村公交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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