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律商网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宁人社办发[2017]53号),此文件已失效。


关于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宁人社发[2012]187号

2012年8月31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厅属各单位,自治区公务员局、社保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区勤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更好地在推动和谐富裕新宁夏建设中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区勤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勤政建设的意见》(宁社办发[2012]12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机关勤政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业务学习、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岗位职责、加强考核监督,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勤政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着力打造“勤政、务实、阳光、高效”的工作形象,更好地为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二)工作目标:以治庸提能力、治散正纪律、治懒促勤政、治浮抓落实、治拖促高效为目标,通过抓业务学习、抓工作规范、抓政务服务、抓考核监督,彻底消除机关“懒、散、庸、浮、拖”等不良风气,着力打造阳光政务环境,力求在提高行政效能上有新举措、在提升服务水平上有新进步、在转变作风上有突破、在勤政廉政上有新形象,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围绕解决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精深的问题,着力加强学习培训
  深入扎实开展学习、熟悉、运用、研究政策法规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及《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条例》、《自治区创业与就业促进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等重大规划、重要政策,消除政策“盲区”,努力做到每一项政策都熟知,每一项政策都会运用,不断增强分析政策、运用政策、研究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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