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找矿运行机制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找矿运行机制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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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公告2024年第40号),此文件已失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找矿运行机制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规[2016]7号

2016年5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的要求,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企业相互联动,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有机衔接,地质找矿与矿产开发紧密结合,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及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协调配合的地质找矿新机制,构建多元投资、多方合作、协调有序、快速推进的制度平台,保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确定的各项目标圆满完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筹协调全国地质找矿工作部署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布局、时序和重点,强化规划对地质找矿活动的指导和调控作用。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加快推进公益性地质调查,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有序推进各类地质找矿工作。
  明确各类地质找矿投入定位。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用于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重点成矿区带矿产远景调查,重点加强区域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调查,极少量事关地质找矿的重大地质矿产问题可以做延伸攻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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