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科技部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此文件已失效。

 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0]358号

2000年8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科技厅),保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司,保密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保密局:

  国家科技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科技保密工作,现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科技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加强科技保密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保密法规、规章,理顺科技保密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对国家秘密技术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在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中作用的不断增强,科技保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尚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突出地表现为科技保密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经费投入少、管理不到位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科技保密工作,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作用
  国家科技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维护国家利益是满足全体国民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最高体现,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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