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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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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61号
2015年6月14日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作如下修改:
一、将
第十三条
第三项修改为:“(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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