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营业税有关税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营业税有关税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沪国税法[2009]9号),此文件中的第一条第三至第五款、第七至第九款、第二条第二、三款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11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营业税有关税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地税一[1997]1号

1997年1月6日

  最近,接部分单位反映,要求对房产销售以及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征收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根据营业税的有关征收规定,现就房产销售以及其他营业税具体税政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销售不动产具体税政问题的补充意见
  (一)纳税人采取不同形式销售房产以及收取价外费用的征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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