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and Enforcement concerning Work Safety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and Enforcement concerning Work Safety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5]20号

2015年4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一)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积极推动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铁路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出台,加快煤矿安全监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民用航空安全保卫、重大设备监理、高毒物品与高危粉尘作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有关法规的研究论证和制修订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
  (二)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并在制修订其他行业和技术标准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科学建立和优化工作程序,尽可能缩短相关标准出台期限,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急需标准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加快完成制修订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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