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统一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统一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统一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善政办发[2014]204号
2014年12月26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善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统一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的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统一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供水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1.“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用户: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24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水量)为2.1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241至480立方米的用水量)为3.05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481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量)为5.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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