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国有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应取得法定凭证及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国有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应取得法定凭证及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国有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应取得法定凭证及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沪国税退[1998]3号

1998年3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538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我局已以沪税外[1997]146号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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