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盐业管理规定

青岛市盐业管理规定
  
[律商网注]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3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171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2022]28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青岛市盐业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2000年4月2日  

  《青岛市盐业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3月17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附件:青岛市盐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搞好盐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的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