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

山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
  

山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

晋建建字[2007]212号

2007年6月18日

各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建设部《关于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建质[2007]1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工作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工作,将《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工作作为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并组织安全监督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条例》的活动。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