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工商办字[2014]13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6]99号

2006年4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2004年3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令第8号,以下简称《广告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3月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号,以下简称《并购规定》),现就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据《并购规定》和《广告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部分股权举办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全部股权举办外资广告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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