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工商办字[2014]13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9]第247号

1999年9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等文件精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对一些行业组织和市场调查机构擅自从事的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活动认定为“实际上是对企业搞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以此向企业索取高额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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