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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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闽政[2016]13号),此文件已失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闽政[2005]14号

2005年8月1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的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省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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