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2013年4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苏政发[2011]6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国家战略机遇,提升“江海明珠、灵秀南通”城市形象,突出旅游强市,把南通建设成为我国独具特色的江海旅游门户城市、长三角地区新兴休闲旅游目的地,旅游业成为我市新兴支柱产业、服务业先导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奋斗目标
  到2016年,全市旅游业增加值达到350亿元,年均增长25%,占GDP比重超过5%;全市5A级旅游景区达到2家,4A级旅游景区8家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3家;省四星级乡村旅游点达到10家,各类农业休闲和乡村旅游点超过200家,全市高星级旅游饭店达到30家。

  二、主要任务
  (三)高起点完善四大类旅游策划规划
  做好休闲城市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护城河、运河、长江等城市滨水资源,做好通扬运河-濠河-城山河城市水轴线、通吕运河-海港引河两河两岸和沿江岸线的景观建设和综合开发规划,打造城市休闲旅游带。
  做好龙头景区开发规划。抓紧狼山景区、濠河景区的提升和老洪港旅游区的开发,策划具有参与互动性、市场吸引力大的主体项目,尽快形成建设方案。加快中华园林大观园项目建设;以寺街-西南营整治保护为重点,实现濠河与周边的融合开发,建成城旅一体的典范;以老洪港湿地资源开发为抓手,建设综合性旅游区,形成新的亮点。
  做好文化旅游保护利用规划。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